https://www.ctwant.com/article/364419/ 女子小美(化名)到小琉球學浮潛,和已婚男教練發展出婚外情,後續連3個月到小琉球 旅行,2人不僅酒後在民宿床上「摸胸聊心事」,男方還在潛水店附近訂民宿,在房內和 小美激戰2次,氣得正宮一狀告上法院,求償100萬元。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小美侵害配 偶權情節重大,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正宮主張,她於民國106年與丈夫結婚,婚姻關係存續中,並育有1子,被告 因前往小琉球學習浮潛,而與男方認識,其明知教練為有婦之夫,竟在民宿房間內與其有 親密之身體接觸,並陸續發生2次性行為,侵害配偶權行為導致她身心受創,必須持續接 受心理諮商,因此要求小美賠償100萬元。 小美辯稱,自己當時不知教練為已婚人夫,112年7月6日晚上,男方騎機車搭載女性友人, 陪同她返回民宿後,主動撫摸她的胸部等身體部位,她當時已不勝酒力,處於被動之情況 ,並無侵害原告配偶法益之行為或意思,2人也並未發生性行為。 不過,人夫證稱,自己認識被告時,就有互加社群軟體及Line,社群軟體IG上有張貼妻兒 之合照,並對外表示其等分為配偶及兒子,他在112年3月第一次上課時,就已提及此事等 語,而他的社群軟體IG頁面,確有一家三口之合照,照片下方亦有「對老婆深情的」之文 字,顯見其並未刻意隱瞞其已婚之事實。 男教練表示,112年7月6日晚間回到民宿後,他與被告先在床上聊天,內容就是心事、工 作壓力等,自己有先摸被告的手,後來在聊天過程中慢慢往上摸到胸部,期間女方未拒絕 ,之後2人依舊有曖昧關係,後來小美於112年8月15日、同年9月25日均有來小琉球旅遊, 他在潛水店附近訂民宿,2人共發生2次性行為。 屏東地院審酌,被告為有男女交往等相當社會經驗之成年人,就與已婚者之交往份際應有 適當之認識,然其於原告與丈夫婚姻關係存續中,與男方為上開親近交往並發生性行為, 實已超逾一般正常社交行為,依一般社會通念,已逾越一般社交行為而屬婚姻關係外之不 正常交往,判處小美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 = = 鄉民敢讓自己的老婆或女友去學浮潛或一對一健身課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bestweb.org.tw), 來自: 223.200.17.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bestweb.org.tw/sex/M.1727087168.A.D99
q210216: 媽的好一對下賤垃圾狗男女~丈夫也沒在管真悲哀!判決書勒? 09/23 19:04
guanluvsquat: 暑假女友想去打工換宿 :( 09/23 19:32
u9596g12: 離島浮潛打工換宿不就心照不宣的事 自己放寬心 09/23 19:35
macetyl: 被白嫖還要賠錢,台女的浪漫 09/23 19:38
brella: 破麻無誤 09/23 20:43
okderla: 深情<3 09/23 21:22
leotompp: 運動完打炮 天經地義.....健身房我來了 09/23 22:22
jackydie1007: 島上的事情就留在島上 09/23 23:05
Cain053: 島上的事就留島上 上次遇到一個女的 說民宿老闆屌超大就 09/24 02:47
Cain053: 跟他無套做 然後她男友醉倒在房間 09/24 02:47
smallthree33: 幫2樓QQ 09/24 09:49
enemyli: 30萬...這是她老公正職吧 愛潛水的不打炮 可能嗎 09/24 10:13
vava5566: 好色喔 09/24 11:08
pecst10: 島上的事不是要留在島上嗎 09/24 11:10
dengweki: 台女又調皮了,男主角吃爽爽,正宮還撈錢,也好促進經 09/24 20:12
dengweki: 濟發展 09/24 20:12
faust666: 根本仙人跳,老公爽完,老婆拿錢,怕豹 09/25 11:01
tripleh1688: 老公爽完,老婆還可以拿錢,根本合法仙人跳 09/25 15:52
adoko: 老公還幫忙舉證自己已婚幫老婆勝訴 09/26 09:47
adoko: 督人家時怎麼不說已婚以後會被告喔 09/26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