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女友合買時我就深思過這個問題了。目前狀況是「我出頭款,她貸款」。 未來無論有沒有分手,只要賣掉就是照比例,現金是錢,貸款來的錢也是錢,所以肯定銷 售後必須照比例分配。 利息的部分可能有的人會疑惑了,其實道理很簡單,貸款人會出現「利息」,這部分要自 己出,還有「本金」也是自己繳,因為你是借錢來投資的。而出頭款的人完全不用負擔利 息跟本金,因為現金就是本金,現金沒有利息。 如果出現金還要負擔利息,根本吃人夠夠。 法律層面我不懂,但道義上,大家應該都看得出什麼叫公平。 抱歉更正一下: 上面沒說清楚,貸款(含利息),全部應該屬於貸款人自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bestweb.org.tw), 來自: 27.247.69.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bestweb.org.tw/home-sale/M.1744456386.A.C51
freekid: 假設貸八成 如果以後增值部位你只拿五分之一 那聽起來就04/12 19:30
freekid: 合理04/12 19:30
supereva: 不要跟女友合買才是正解 要買房幹嘛不結婚04/12 19:59
supereva: 共同登記 兩個人一起用掉首購機會 真的傻 結婚再買04/12 20:00
supereva: 就好了04/12 20:00
supereva: 分手的狀況你很難預估 常常都是恩斷義絕 你跟本不知04/12 20:02
supereva: 道發生什麼事情導致分手 預期當時兩個人都還很理性那04/12 20:02
supereva: 是有點天真04/12 20:02
nisi0773: 通常會出問題的就是這樣^_^04/12 20:24
quiet93: 何必呢,夫妻都算錢算到吵架了,你們沒關係搞成這樣幹嘛04/12 20:53
imagesun: 房子賺的是增值,這樣算很不合理。 04/12 22:22
imagesun: 婚前和男女朋友合資買房就是最笨的行為了 04/12 22:22
imagesun: 就算是年底結婚,婚前財產還是屬於對方的,就祝福你們04/12 22:23
imagesun: 百年好合,這輩子永遠不離婚。04/12 22:23
imagesun: 可以去看看律師娘的書,裡面很多實際案例。在熱戀期或要 04/12 22:41
imagesun: 結婚的人都不會想過自己可能也有那一天,覺得她說一句 04/12 22:41
imagesun: 話非常好:「有些事你不能不知道,但希望你永遠不要用上04/12 22:41
imagesun: 。」 04/12 22:41
imagesun: 這樣分法的話,如果我是女友家長,一定百分之百贊同。04/12 22:42
imagesun: 如果以後賣掉要按比例均分,這是口頭說還是有簽法律效率 04/12 22:53
imagesun: 的契約?我推估是口頭說而已。然後你出頭期的資金有沒04/12 22:53
imagesun: 有留證明?如果也沒有留,那以後鬧翻就是什麼都沒有04/12 22:53
wsx1983: 就算結婚+預告登記,翻臉後也能讓你拿不到錢。04/12 23:10
Shrugg: 我怎麼覺得依照故事情節,對方要求平分是合理的,畢竟人家 04/13 13:45
Shrugg: 媽媽當初直接無條件贊助500萬,沒五百萬,買不買的下來還 04/13 13:45
Shrugg: 是一回事,而且一起生活時的增值成功本來就該共享,尤其對 04/13 13:45
Shrugg: 方也是有對等付出。 04/13 13:45
Shrugg: 如果當初女方一毛都沒出,裸身入住,那就可以用房租說,人 04/13 13:47
Shrugg: 家跟你合買的。 04/13 13:47
Shrugg: 就該共享果實。 04/13 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