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TUST: 這廢文把解釋空間都給銀行啊 10/09 18:55
→ ken85: 不然寫應 就少操作空間了 10/09 18:55
推 dans: 得:你有權力,但沒門 10/09 18:57
→ NTUST: 應的話就變成所有案子都要給換屋族優先了 10/09 18:57
推 cloudccw: 可以寫 宜啊 10/09 18:58
→ jinso7410: 懂就懂 10/09 18:58
→ panlao: 個人覺得是 "可以排除 但是請看個別的銀行水位跟心情" 10/09 19:02
→ panlao: 所以還是講了等於沒講 10/09 19:02
→ alanjiang: 多贏局面,龍哥、銀行、多多、空空都有收穫的一天 10/09 19:08
推 skj0225: 得就是看銀行要不要給你切結XD 10/09 19:13
→ dick929: 回歸到銀行,就是一樣要等 10/09 19:17
→ dick929: 結果一堆人在那篇新聞底下瞎起鬨 10/09 19:17
推 wu7477: 得就是讓銀行可以有裁量權 10/09 20:17
推 jerrylin: 簡單講就是你跟銀行的交情要怎麼讓銀行相信你的信譽 10/09 20:32
→ jerrylin: 或著帶女兒去銀行賣慘 10/09 20:32
→ jerrylin: 說女兒已經長大來月經了真的需要二房換三房 10/09 20:33
推 lkw: 國文0分,你理解錯了,已簽約未交屋除第一條第二條情況外, 10/09 20:47
→ lkw: 都不在此排除範圍,得或應,跟這族群無關 10/09 20:47
推 qsczseq1: 這個不是和法律一樣只有ㄉㄟˇ沒有ㄉㄜˊ嗎 10/09 21:58
推 qsczseq1: (反串要註明 10/09 22:13
→ fmp1234: der 10/10 0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