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名下已有1戶「房貸」,主張其因有實質換屋需求,擬申辦第2戶購屋貸款,有何協處 措施?(本次增修) 答:針對先買後賣之實質換屋族提供下列協處措施: 1. 協處措施適用對象:自然人名下已有 1 戶房貸,主張其因有實質換屋需求,擬申辦第2 戶購屋貸款者。 2. 協處措施之內容: 上述協處措施適用對象經與承貸金融機構切結約定下列事項者,得不 受本規定貸款成數上限及不得有寬限期之限制。 (1) 借款人應於第2戶購屋貸款撥款後1年 內,將第1戶房貸擔保品出售及完成產權移轉登記,且清償債務並塗銷第1戶房貸之抵押權, 以及不得以轉貸等方式規避上開事項。 (2) 借款人違反切結事項之不利違約效果,包括:取消寬限期、立即收回 1 年期原應分期 償還之貸款本金(依貸款合約核實認定)及貸款成數差額;以及追溯自撥款日起,按貸款餘額 計收罰息;加收以轉貸等方式規避切結事項之違約金。 3. 113 年9月20日前申辦之貸款案件亦得適用本協處措施。 心得: 預售屋即將交屋卻苦於貸差交不了屋的換屋族們,不用含淚解約,也不用找高利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bestweb.org.tw), 來自: 42.77.59.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bestweb.org.tw/home-sale/M.1728468796.A.8E1
dans: 「得」不用找高利貸了10/09 18:16
pinkyho: 要找善意行員10/09 18:17
amino0120: 行員送件結果總行直接拒絕一樣GG10/09 18:17
yousking: 要看平常有沒有扶老太太過馬路XD 10/09 18:18
cloudccw: 「得」 10/09 18:26
curance: 得=may,但不是must啊 10/09 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