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ssina27 (明月幾時有)
標題Re: [新聞] 「斑馬線有人全停讓」喊卡 王國材:朝
時間2023-06-22 12:50:56
交通問題是很多沒錯,但最令人疑惑的是安全距離,也就是在撞到之前可以安全煞停的距離。不管是公車小客車機車腳踏車,絕大多數都是直接忽略不當一回事。
不理安全距離之後當然就是很自在啦~進入達爾文模式。
路上常看到除非快要撞到幾乎沒人會減速,急著加速,急著“關門”,用行動爭奪那一點點路權。還可以隨機加開超速跟逼車之類的副本劇情。
打方向燈的作用是刺激後車,大多數看到橘閃的會踩油門加速,連幾十公尺以上很遠的地方的都硬要衝。
騎腳踏車的遇到行人多的區域也不會想要減速,反正人行道上多劃兩條線就是別人該讓,斑馬線也是他們的,反正行人自己會閃。
就因為都沒在減速的所以也不存在禮讓這件事,很多時候只要讓一下就順了但自己絕對不能受委屈,大家一起塞不吃虧(?)現在說要禮讓行人,這個會造成減速的邏輯一定會讓某些群體不開心。
不禁想到在水桶裡互相拉扯制肘的螃蟹們,非常原始。
到底是在急什麼?
※ 引述《lizard30923 (蜥蜴)》之銘言:
: 台灣的交通問題是整體性的
: 今天想要解決一個問題必須從很多方面解決
: 台灣今天不只是行人地獄
: 是整個交通都是地獄
: 例如你要還行人安全通行的空間
: 又要不太多影響交通順暢
: 你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 1.一定寬度以上路口全面實施行人獨立時向
: 2.嚴格取締 行人違規穿越馬路
: 何謂違規?附近一百公尺有人行道、天橋、地下道等供穿越的地方時需走那邊
: 另外也包含時間不足時仍然硬要過馬路卡中間等
: 3.嚴格取締在行人正常使用穿越道時仍然不讓的汽機車駕駛
: 4.提供足夠多的行人空間而不是人車爭道
: 隨便想大概就這些
: 啊警政署在幹嘛?
: 說一個只要有人在行人穿越道內就都別走?
: 甚至要把這範圍擴大到沒行人穿越道也是?
: 這規定不就是噎到就別吃東西
: 怕噎死應該也是教大家慢慢吃 學哈姆立克法
: 現在其實也不止行人問題
: 有一大堆問題待解決
: 很多違規都是被垃圾警察長期放爛的
: 早早不解決
: 真的出大事大家抱怨又開始臨時抱佛腳 病急亂投醫
: 難怪交通永遠亂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bestweb.org.tw), 來自: 223.137.104.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bestweb.org.tw/car/M.1687409458.A.1B8
→ WenliYang : 就一堆開車路怒症啊~ 家裡死人都沒這麼急= = 06/22 12:57
推 kizo : 遇到最白痴就是鄉間小徑不在會車區停讓一下,硬要 06/22 13:09
→ kizo : 擠進來比技術,10秒不等,硬要會車幾分鐘,我現在 06/22 13:09
→ kizo : 都直接停正中間,示意他們倒車回去 06/22 13:09
→ ASKA : 很多打燈跟踩油門沒辦法同時的... 不見得是人家看到 06/22 20:40
推 laetuon: 包養開心結交知心異性友人。 06/22 20:40 → ASKA : 就加速... 有的根本是打燈的沒辦法保持車速 06/22 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