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illiam826 : 傻子 撞到行人 行人沒違規情況 直接一張5 06/22 10:31
→ william826 : 200萬 不就解決了 逃逸一張1000萬 06/22 10:31
推 wim1990 : 交通三E執法永遠不是第一位 06/22 10:32
→ william826 : 燈號方式不改 道路設計不改 罰則法規不改 只會喊口 06/22 10:33
→ william826 : 號 87交通部 06/22 10:33
→ sazabijiang : 1000萬是有點誇張了,沒收車輛充公拍賣就可以了 06/22 10:37
→ sazabijiang : 沒收犯罪工具,這個比較合理。 06/22 10:37
推 Ccsteeker : 推2樓,但台灣觀念執法第一,然後有人會腦補滑坡「 06/22 10:41
→ Ccsteeker : 就不用執法了嗎?!」大概滑坡吧,3e缺一不可,順 06/22 10:41
→ Ccsteeker : 序要對啊,常都要強調執法也是並進,真是讓我感覺 06/22 10:41
→ Ccsteeker : 奇妙,這不是很基本的事情嗎? 06/22 10:41
→ Ccsteeker : 互不衝突的事情,卻常常都要說明,真是奇妙。 06/22 10:42
→ pippen2002 : 很簡單啊!我當宗痛! 一年解決!不要不信! 06/22 11:13
推 xing1007 : 這些官員都沒壓力 最根本就是禁止他們開車搭車 只 06/22 13:18
→ xing1007 : 能當行人走路上下班 06/22 13:18
推 pilijeff123 : 把車道砍掉不給車走 就不會撞到行人 06/22 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