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huiyuan (*Ü*)
標題Re: [新聞] 不論行人遠近駕駛須停讓 警政署:預計6/3
時間2023-06-21 13:31:56
覺得可以參考韓國的最新規定:
https://youtu.be/HIahqi-huqI
我建議以
號誌及
路權為依歸,不要考慮「行人闖紅燈」,預設行人不闖紅燈,
預設行人不會以生命搶奪路權,若有行人闖紅燈遭撞,怎會是駕駛的錯?
【綠燈時,
直行車過路口
不應煞車】
誰闖紅燈,錯就在誰,否則何須號誌?
若減速過每個路口,那麼交通法規何須設計閃黃燈路口?
【
轉彎時,遇行穿道一律
停車再開】
確實做到停車再開,還有A柱死角嗎?
【政府宜講究設置
枕木紋及
斑馬紋】
常見的枕木紋不贅述,遇斑馬紋就連直行車都應該停車再開,但要清楚預告,
在斑馬紋前的各車道設置減速提示,推薦日本的
齒狀標線,也要掛
告示牌,
才能達到最佳預告效果,避免駕駛來不及發現而無法安全煞停。
【有號誌路口全面退縮】
建議把車輛停止線退縮到路口
紅線起點處(距路口
10公尺處),否則大型車行駛
於市區道路轉彎時,稍有不慎便有擦撞停等車輛的風險,各國偏好把路口設計成
漏斗狀不是沒有原因的。
常常好奇交通官員們,是不是整天宅在家不出門,別說步行或搭乘大眾運輸,
連開車也不自己開,而是請司機?矯枉必須過正,尤其是台灣長年的道路陋習,
必須下猛藥才有機會解決,但不該是這樣草率規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bestweb.org.tw), 來自: 101.136.179.2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bestweb.org.tw/car/M.1687325518.A.5CB
→ shiueyang : 應注意未注意..結案06/21 13:43
推 bill1992 : 韓國超亂 比台灣還地獄06/21 13:44
對,是個跨雙黃線迴轉氾濫,只好劃設迴轉缺口就地合法的國家…
我只是推這部影片講解的禮讓行人規定,台灣要改變交通地獄還是學日本
跟荷蘭這些專業的才是正途。
推 TWeng : 會是駕駛的錯,因為行人在斑馬線上有帝王條款…06/21 13:46
那個帝王條款該調整,否則就是把枕木紋也視為斑馬紋了。
→ ssh713 : 因為官員違規可以銷單 罰不到他們阿06/21 14:16
「我們回去說」怕爆 QQ
推 KyA : 日本開車 路口綠燈不踩剎車06/21 15:10
是的,但是台灣許多路口設計不良,死角特別多,轉彎車遇
行穿道一律停車
再開,很適合現在的台灣;退而求其次,遇
斑馬紋或
綠燈的行穿道才要停車
再開,也是可行的折衷辦法。
※ 編輯: Tahuiyuan (101.136.179.204 臺灣), 06/21/2023 15:2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