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ellow860526: 有懶人包嗎 08/31 18:22
→ shifa : 第一段跟最後一段標亮字的地方就是 08/31 18:23
推 Russ0116 : 靠北字太多又太難了 有懶包嗎=_= 08/31 18:23
我好像不該把許皓程案和鄭人維案的判決文字放上去,字太多,但又捨不得刪掉。
那段想整理過去法院判決,許皓程案:判委任。鄭人維案:判僱傭。
許案法官:契約已寫明為委任+籃球員不用打卡上下班。
鄭案法官:實質認定有從屬性是僱傭+不用打卡上下班也可以是僱傭。
委任:隨時、不論理由、單方可以終止契約,且不受特約約束,有任意終止權。終止很容
易合法,合法終止下去,要賠的較僱傭少(於不利他方時期終止之損害賠償only)。
僱傭(有期限):要嘛等合約期間屆滿,要嘛有重大事由才可提前終止,要嘛必須當事人
雙方另行合意才能終止。終止較不容易合法,不合法終止下去要賠的多(債務不履行損害
+人格權受侵害損害+違約金)。
攻城獅隊的聲明寫到委任合約,我個人認為不太有利,然後我不懂為何簽委任,希望簽僱
傭,對雙方都比較有保障。大概是這樣子。
推 kaikai9527 : 推 08/31 18:24
噓 booksi1 : 廢話太多,合約裡面有說到兩方同意才可終止就是僱傭 08/31 18:25
有一種情況是委任契約特約不得任意終止,最高法院判有判過幾個判決。
推 wu7706070 : 太長 08/31 18:25
推 ZIDENS : 懶人包:法院實例委任可以單方解約 雇傭不行 08/31 18:26
→ ZIDENS : 公平交易的部分我還沒看完 08/31 18:26
坦白說公平交易法我只是就找到的資料想,公平交易法是這堂台籃法律實務課的重點,拋
磚引玉一下。
推 rubio09 : 3Q人會變很不方便? 08/31 18:27
對,一體兩面。
推 fday : 感謝你的用心 先推等等再看 08/31 18:27
推 Russ0116 : 那在賠償還沒談妥之前 任一方可以單方面解約嗎? 08/31 18:30
雙方談妥的終止契約是當事人合意終止的情形(不是依據法律也不是依據契約,是雙方另
外去談出來的),那樣的話就要看雙方約定。
但終止權有依據法律和依據契約的情形。
依據法律的話以有終止權的人意思表示就可以,就不用等雙方談妥。例如福茂唱片跟張韶
涵、韋禮安的訴訟,最後法院認證張韶涵、韋禮安終止契約是合法的,只是後面再打損害
賠償訴訟。
依據契約的話要看契約怎麼約定,如果沒有約定,我看書上是說解釋上可以準用法定終止
權的規定。
推 shaowen0213 : 推推專業 08/31 18:31
推 kaikai9527 : Booksi不要再耍白痴了好不好 也可能是委任但獅還是 08/31 18:31
→ kaikai9527 : 把不可單方終止寫進去 誰跟你一定僱傭 08/31 18:31
推 md1128 : 純推不看 等懶人包XD 08/31 18:33
推 ts1993 : 懶人包就是 如果是委任 大聖可以單方面終止 就算你 08/31 18:33
→ ts1993 : 裡面有寫不能也是 08/31 18:33
→ ts1993 : 但如果是僱用 那就大聖輸了 08/31 18:33
→ shifa : 最後一段說了 委任二字可能會讓合約爭論落於不利 08/31 18:33
單純我的個人看法,等公平交易委員會或法院的法律見解出來。
推 REI3173 : 我比較好奇,有沒有球員簽約的對象不是球隊或球團, 08/31 18:34
→ REI3173 : 而是奇怪的…… 08/31 18:34
這個有沒有人要爆細節,我前幾天在聽勞動派遣的課時想到籃球界會不會也有派遣?
推 ZIDENS : 公平交易懶人包:法院在前案判定點對應下應為1.PT是 08/31 18:34
推 johnbill : 委任但加了但書 08/31 18:34
→ ZIDENS : 不是互相競張 且大聖有沒有造成利益或損益 08/31 18:34
推 dgq75148 : 就算有寫在合約裡也不行? 08/31 18:34
把不能任意終止的條款寫在委任合約裡嗎?最高法院是說過不行。
→ johnbill : 就看法院上的攻防了 08/31 18:34
→ ts1993 : 所以攻城獅喊在大聲 只要法院判是委任 也沒用 08/31 18:34
推 ddkkz2003 : 委任或僱傭要以契約條文內容為準 標題只是參考 08/31 18:34
→ ZIDENS : 2.喵的契約究竟有沒有效 3.台新有沒有開高薪挖腳之 08/31 18:35
→ ZIDENS : 實 08/31 18:35
→ ts1993 : 委任契約不得以特約排除任意終止權 08/31 18:35
推 TeamKP : 是 法規明定委任契約 禁止單方面解約的條款無效 08/31 18:36
→ ts1993 : 所以要看法院認定這份到底是委任還是僱用了 08/31 18:36
→ shifa : 這大概就是攻防重點 但台新顯然沒在怕的 08/31 18:36
推 walker : 推 看臺籃學法律 08/31 18:36
→ ts1993 : 傭 08/31 18:36
推 dgq75148 : 那喵就不妙了 連他們都自己稱是委任契約 08/31 18:36
推 omracnata : 好專業 08/31 18:37
→ ts1993 : 講白了就台新很有把握是委任啦 08/31 18:37
→ shifa : 但只提了一次 後續公開言論都沒提到 委任 二字 08/31 18:37
推 LMGlikeshit : 推 反正交給法院判定就對了 各說各話本來就沒結果 08/31 18:37
→ ZIDENS : 大聖IG有幫忙提一次 08/31 18:37
→ ts1993 : 所以後面喵就沒再講了阿 08/31 18:37
推 jackpig10235: 個人認為公平交易法的惡意競爭不一定以契約存續期 08/31 18:38
→ jackpig10235: 間重疊為要件,成立後為生效惡意使其違約也有成立 08/31 18:38
→ jackpig10235: 空間 08/31 18:38
公平交易法的評論有賴大大補強!
如果這件真的爭到判決出來,以學習的角度來說也很期待,過往案例太少了,我查一般公
司的多半是挖角+偷營業秘密,著重在營業秘密上辦。
→ ts1993 : 他們自己發現問題了啊 08/31 18:38
→ LMGlikeshit : 當初喵提完 立刻就有留言指出委任可單方面解約 08/31 18:39
→ LMGlikeshit : 後續就不敢再提了 08/31 18:39
→ ZIDENS : "檯面上的說法"目前沒有證據指出是台新慫恿 08/31 18:39
推 TeamKP : 但另一個問題 如果之後都簽僱傭 球團方是不是也不能 08/31 18:39
推 Demia : 其實這是很好的案例啊,簡單說資方簽委任約,就是 08/31 18:39
→ Demia : 想把球員當免洗的,現在被自己簽的約反噬剛好 08/31 18:39
→ TeamKP : 隨意3Q球員? 08/31 18:39
→ ZIDENS : 當然進法院就不一定了 08/31 18:39
推 softlampa999: 一點都不懶人 08/31 18:41
推 Jen0525 : 攻城獅要怎麼證明台新是在‘知道林秉聖已跟獅簽約‘ 08/31 18:41
→ Jen0525 : 的情況下還和大聖簽約? 08/31 18:41
應該可以由”可得而知”去主張。
推 ZIDENS : 但過往的公平交易案例 有主張"另一張合約無效"的嗎 08/31 18:41
我是看到職棒的王光輝案有一些相關討論,不過兄弟象的主張是球員免付那魯灣違約金。
→ Jen0525 : 且就算法官仲裁結果出來台新輸了 要如何執行大聖只 08/31 18:42
→ Jen0525 : 能在P打球? 又不同聯盟== 08/31 18:42
執行又是一個問題,有賴其他專業大大討論。
推 laihom0808 : 大聖去報到再自請離隊可以嗎? 08/31 18:42
如果是委任契約可隨時、不論理由、單方可以終止契約,且不受特約約束的話,好像可以
,前提是契約是委任契約。
推 ZIDENS : 如果台新合約無效大聖就只剩喵那張可以去了 08/31 18:42
→ ZIDENS : 但如果即使這樣他也不去 那也沒辦法 08/31 18:42
這個問題我也在想,我想的是假使台新違反公平交易法被認定合約無效、台新被罰或賠償
,但攻城獅的合約是委任的話,林秉聖不是還是可以隨時、不論理由、單方終止契約,然
後再去跟台新簽約嗎?
推 a3504121 : 認真推 08/31 18:43
→ ZIDENS : 台新自己都說喵那張約無效了 當然是知道已簽約 08/31 18:43
→ laihom0808 : 怎麼可能無效,又不同聯盟 08/31 18:43
→ ZIDENS : 不知道還主張無效 是要無效什麼東西 08/31 18:44
突破盲點~
推 liutj5800 : 感謝整理 08/31 18:44
推 marauder08 : 推你,這問題的核心就是委任或是僱傭,感覺台灣過 08/31 18:44
→ marauder08 : 往球團都喜歡簽委任,好像球團把持著隨時解約的權利 08/31 18:44
→ marauder08 : ,沒想到這次反而被球員搞了,正本清源的就是不要在 08/31 18:44
→ marauder08 : 沿襲之前的委任約了,全部改成僱傭,也不會出現毒瘤 08/31 18:44
→ marauder08 : 閻那種人可以上下其手的空間 08/31 18:44
真的,我真的寫盡了能寫的、很想問:為什麼你們不給球員簽僱傭契約?
推 Russ0116 : 攻城獅8/15官宣 台新8/16跟林簽約的 所有簽約之前 08/31 18:44
→ Russ0116 : 一定知道 08/31 18:44
推 Once1225 : 太專業了 08/31 18:45
→ shifa : 無效是台新的主張 不一定代表事實 08/31 18:45
對,其實我看台新那份聲明很不懂,無效怎麼會是這樣解釋。但後來想他們可能表示在他
們的認知簽約時林秉聖身上是沒有合約的,沒有明知有合約還搶、沒有惡意挖角的意思。
推 liaoeddie : 推 08/31 18:46
→ ZIDENS : 我不知道過往案件球團如何主張 我個人瞎猜當時的情 08/31 18:47
推 macaca1029 : 推推 08/31 18:47
→ ZIDENS : 況有可能是主張不承認另一個聯盟 08/31 18:47
推 xyz40273xyz : 林不是有單方面說要解約嗎?這樣台新不能說確認後才 08/31 18:48
→ xyz40273xyz : 簽約? 08/31 18:48
這確實是一個我很在意的點~
如果台新抗辯雖然知道有攻城獅的事,但它們相信林秉聖會跟攻城獅終止契約、林秉聖也
確實有做意思表示(儘管攻城獅不同意),那麼台新認為自己和林秉聖簽約是在林秉聖身
上沒有有效合約的情況,沒有惡意挖角,是否有理由?
如44F jackpig10235大提到的另一個爭點,即使台新和林秉聖簽約時林秉聖身上確實沒有
有效合約,但台新促使林秉聖去終止合約,有沒有違反公平交易法?
推 liaoeddie : 台新主張的是攻城獅那份被解約了啊 08/31 18:49
推 jack34031 : 看這篇感覺是委任,攻城獅就輸了 08/31 18:50
→ jack34031 : 是委任的話 08/31 18:50
推 william12tw : 主要問題就是 他們簽的時候實際上林秉聖還有中信的 08/31 18:50
→ william12tw : 合約 所以不能簽僱傭 然後就變成能有鑽漏洞的方式 08/31 18:50
推 joejoe14758 : 感覺球員工會可以針對雇傭和委任合約做一些事情 但 08/31 18:51
→ joejoe14758 : 工會至今依然神隱 08/31 18:51
推 Russ0116 : 林是8/17才寄存證信函給獅告知解約 雖然8/16有在ig 08/31 18:51
→ Russ0116 : 聲明 但我想那應該不具備法律效用 08/31 18:51
意思表示不限於書面通知,民法第94 條「對話人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相對人
了解時,發生效力。」只有在法律有特別規定要式時,形式才是必要,但終止契約沒有。
沒有書面問題是比較難舉證,不過這讓我想到以前有一件終止契約的訴訟:卞怡儒訴台元
紡織案,時任台元女籃隊總教練的周泓諭是以LINE通知卞怡儒教練終止契約的,也沒有被
推翻(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勞訴字第194號民事判決、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勞上易
字第16號民事判決)。
https://reurl.cc/4okOo2、https://reurl.cc/Eoqy1K
→ ZIDENS : 要看郵戳吧 說法是當天寄出隔天送到 08/31 18:51
→ Russ0116 : 獅8/15官宣 林8/16發ig聲明且跟台新簽約 林8/17才 08/31 18:52
→ Russ0116 : 寄存證信函給獅提解約 完整時間軸是這樣 08/31 18:52
推 alex8725 : 兩聯盟連統一的公版契約都沒有要講什麼 08/31 18:53
我在網路上有查到隔壁棚的中華職棒聯盟選手契約:
http://www.ej-baseball.com/regulation/contract.htm
推 yellow860526: 有懶人包嗎 08/31 18:22
→ shifa : 第一段跟最後一段標亮字的地方就是 08/31 18:23
推 Russ0116 : 靠北字太多又太難了 有懶包嗎=_= 08/31 18:23
推 kaikai9527 : 推 08/31 18:24
噓 booksi1 : 廢話太多,合約裡面有說到兩方同意才可終止就是僱傭 08/31 18:25
推 wu7706070 : 太長 08/31 18:25
推 ZIDENS : 懶人包:法院實例委任可以單方解約 雇傭不行 08/31 18:26
→ ZIDENS : 公平交易的部分我還沒看完 08/31 18:26
推 rubio09 : 3Q人會變很不方便? 08/31 18:27
推 fday : 感謝你的用心 先推等等再看 08/31 18:27
推 Russ0116 : 那在賠償還沒談妥之前 任一方可以單方面解約嗎? 08/31 18:30
推 shaowen0213 : 推推專業 08/31 18:31
推 kaikai9527 : Booksi不要再耍白痴了好不好 也可能是委任但獅還是 08/31 18:31
→ kaikai9527 : 把不可單方終止寫進去 誰跟你一定僱傭 08/31 18:31
推 md1128 : 純推不看 等懶人包XD 08/31 18:33
推 ts1993 : 懶人包就是 如果是委任 大聖可以單方面終止 就算你 08/31 18:33
→ ts1993 : 裡面有寫不能也是 08/31 18:33
→ ts1993 : 但如果是僱用 那就大聖輸了 08/31 18:33
→ shifa : 最後一段說了 委任二字可能會讓合約爭論落於不利 08/31 18:33
推 REI3173 : 我比較好奇,有沒有球員簽約的對象不是球隊或球團, 08/31 18:34
→ REI3173 : 而是奇怪的…… 08/31 18:34
推 ZIDENS : 公平交易懶人包:法院在前案判定點對應下應為1.PT是 08/31 18:34
推 johnbill : 委任但加了但書 08/31 18:34
→ ZIDENS : 不是互相競張 且大聖有沒有造成利益或損益 08/31 18:34
推 dgq75148 : 就算有寫在合約裡也不行? 08/31 18:34
→ johnbill : 就看法院上的攻防了 08/31 18:34
→ ts1993 : 所以攻城獅喊在大聲 只要法院判是委任 也沒用 08/31 18:34
推 ddkkz2003 : 委任或僱傭要以契約條文內容為準 標題只是參考 08/31 18:34
→ ZIDENS : 2.喵的契約究竟有沒有效 3.台新有沒有開高薪挖腳之 08/31 18:35
→ ZIDENS : 實 08/31 18:35
→ ts1993 : 委任契約不得以特約排除任意終止權 08/31 18:35
推 TeamKP : 是 法規明定委任契約 禁止單方面解約的條款無效 08/31 18:36
→ ts1993 : 所以要看法院認定這份到底是委任還是僱用了 08/31 18:36
→ shifa : 這大概就是攻防重點 但台新顯然沒在怕的 08/31 18:36
推 walker : 推 看臺籃學法律 08/31 18:36
→ ts1993 : 傭 08/31 18:36
推 dgq75148 : 那喵就不妙了 連他們都自己稱是委任契約 08/31 18:36
推 omracnata : 好專業 08/31 18:37
→ ts1993 : 講白了就台新很有把握是委任啦 08/31 18:37
→ shifa : 但只提了一次 後續公開言論都沒提到 委任 二字 08/31 18:37
推 LMGlikeshit : 推 反正交給法院判定就對了 各說各話本來就沒結果 08/31 18:37
→ ZIDENS : 大聖IG有幫忙提一次 08/31 18:37
→ ts1993 : 所以後面喵就沒再講了阿 08/31 18:37
推 jackpig10235: 個人認為公平交易法的惡意競爭不一定以契約存續期 08/31 18:38
→ jackpig10235: 間重疊為要件,成立後為生效惡意使其違約也有成立 08/31 18:38
→ jackpig10235: 空間 08/31 18:38
→ ts1993 : 他們自己發現問題了啊 08/31 18:38
→ LMGlikeshit : 當初喵提完 立刻就有留言指出委任可單方面解約 08/31 18:39
→ LMGlikeshit : 後續就不敢再提了 08/31 18:39
→ ZIDENS : "檯面上的說法"目前沒有證據指出是台新慫恿 08/31 18:39
推 TeamKP : 但另一個問題 如果之後都簽僱傭 球團方是不是也不能 08/31 18:39
推 Demia : 其實這是很好的案例啊,簡單說資方簽委任約,就是 08/31 18:39
→ Demia : 想把球員當免洗的,現在被自己簽的約反噬剛好 08/31 18:39
→ TeamKP : 隨意3Q球員? 08/31 18:39
→ ZIDENS : 當然進法院就不一定了 08/31 18:39
推 softlampa999: 一點都不懶人 08/31 18:41
推 Jen0525 : 攻城獅要怎麼證明台新是在‘知道林秉聖已跟獅簽約‘ 08/31 18:41
→ Jen0525 : 的情況下還和大聖簽約? 08/31 18:41
推 ZIDENS : 但過往的公平交易案例 有主張"另一張合約無效"的嗎 08/31 18:41
→ Jen0525 : 且就算法官仲裁結果出來台新輸了 要如何執行大聖只 08/31 18:42
→ Jen0525 : 能在P打球? 又不同聯盟== 08/31 18:42
推 laihom0808 : 大聖去報到再自請離隊可以嗎? 08/31 18:42
推 ZIDENS : 如果台新合約無效大聖就只剩喵那張可以去了 08/31 18:42
→ ZIDENS : 但如果即使這樣他也不去 那也沒辦法 08/31 18:42
推 a3504121 : 認真推 08/31 18:43
→ ZIDENS : 台新自己都說喵那張約無效了 當然是知道已簽約 08/31 18:43
→ laihom0808 : 怎麼可能無效,又不同聯盟 08/31 18:43
→ ZIDENS : 不知道還主張無效 是要無效什麼東西 08/31 18:44
推 liutj5800 : 感謝整理 08/31 18:44
推 marauder08 : 推你,這問題的核心就是委任或是僱傭,感覺台灣過 08/31 18:44
→ marauder08 : 往球團都喜歡簽委任,好像球團把持著隨時解約的權利 08/31 18:44
→ marauder08 : ,沒想到這次反而被球員搞了,正本清源的就是不要在 08/31 18:44
→ marauder08 : 沿襲之前的委任約了,全部改成僱傭,也不會出現毒瘤 08/31 18:44
→ marauder08 : 閻那種人可以上下其手的空間 08/31 18:44
推 Russ0116 : 攻城獅8/15官宣 台新8/16跟林簽約的 所有簽約之前 08/31 18:44
→ Russ0116 : 一定知道 08/31 18:44
推 Once1225 : 太專業了 08/31 18:45
→ shifa : 無效是台新的主張 不一定代表事實 08/31 18:45
推 liaoeddie : 推 08/31 18:46
→ ZIDENS : 我不知道過往案件球團如何主張 我個人瞎猜當時的情 08/31 18:47
推 macaca1029 : 推推 08/31 18:47
→ ZIDENS : 況有可能是主張不承認另一個聯盟 08/31 18:47
推 xyz40273xyz : 林不是有單方面說要解約嗎?這樣台新不能說確認後才 08/31 18:48
→ xyz40273xyz : 簽約? 08/31 18:48
推 liaoeddie : 台新主張的是攻城獅那份被解約了啊 08/31 18:49
推 jack34031 : 看這篇感覺是委任,攻城獅就輸了 08/31 18:50
→ jack34031 : 是委任的話 08/31 18:50
推 william12tw : 主要問題就是 他們簽的時候實際上林秉聖還有中信的 08/31 18:50
→ william12tw : 合約 所以不能簽僱傭 然後就變成能有鑽漏洞的方式 08/31 18:50
推 joejoe14758 : 感覺球員工會可以針對雇傭和委任合約做一些事情 但 08/31 18:51
→ joejoe14758 : 工會至今依然神隱 08/31 18:51
推 Russ0116 : 林是8/17才寄存證信函給獅告知解約 雖然8/16有在ig 08/31 18:51
→ Russ0116 : 聲明 但我想那應該不具備法律效用 08/31 18:51
→ ZIDENS : 要看郵戳吧 說法是當天寄出隔天送到 08/31 18:51
→ Russ0116 : 獅8/15官宣 林8/16發ig聲明且跟台新簽約 林8/17才 08/31 18:52
→ Russ0116 : 寄存證信函給獅提解約 完整時間軸是這樣 08/31 18:52
推 alex8725 : 兩聯盟連統一的公版契約都沒有要講什麼 08/31 18:53
→ ZIDENS : 817是獅說收到 08/31 18:53
推 dooooooooog : 真厲害,這篇到底是什麼人才有辦法寫出來? 08/31 18:53
→ Russ0116 : 有道理 817應該只是收到而已 08/31 18:53
→ ZIDENS : 其實重點倒也不是那一兩天 而是這種事應該要確定 08/31 18:54
→ shifa : 台新聲明稿就是設置兩道防火牆 一道主張你契約無效 08/31 18:54
→ shifa : 一道主張你契約可由球員單方面解除 光就文章脈絡 08/31 18:54
→ shifa : 來看兩件事情放在同一篇文意不通 但是用決策樹去套 08/31 18:54
→ shifa : 大概了解是提出兩個攻防點 08/31 18:54
→ ZIDENS : 解除後才有後續動作才對 08/31 18:54
推 jack34031 : 專打民事的律師應該都能? 08/31 18:54
推 AriesC : 終於有一些正常的論點了 08/31 18:54
→ apple94 : 你簽僱傭,外籍生不同意你解約,你問題就大了,估計 08/31 18:54
→ apple94 : 大多數簽的都是委任 08/31 18:54
推 MingenWu : IG是誰寫的? 已確定林本人嗎? 08/31 18:55
→ ZIDENS : 咬死單方解約寄出即有效力...總覺得不太對 08/31 18:55
推 Russ0116 : 所以跟外籍生簽委任 只要不爽都直接叫他們走人嗎 08/31 18:56
→ Russ0116 : 我以為是用買斷的方式ㄟ… 08/31 18:56
推 jack34031 : IG是誰寫的不重要吧 08/31 18:56
→ MingenWu : 為什麼要檢討林本人呢 還沒確定是不是他寫的 08/31 18:56
推 johnbill : 還是要付錢阿 但你不能不同意 08/31 18:56
→ shifa : 目前都是用買斷 但是現在買斷都說是「雙方同意」 08/31 18:56
→ apple94 : 委任意思是可以單方面解約,但還是要賠錢啊 08/31 18:57
→ jack34031 : 林秉聖總不可能現在跳出來說IG不是他寫的吧 08/31 18:57
→ shifa : 事實上球員也沒辦法拒絕 留在隊上空轉一年隊球員來 08/31 18:57
→ shifa : 說損害更大 08/31 18:57
→ MingenWu : 有人要檢討他的IG內容阿 08/31 18:57
→ Russ0116 : 我比較好奇 就算任一方能直接解約 賠償還沒談妥之 08/31 18:57
→ Russ0116 : 前 能說走就走嗎 說簽下一份就簽 08/31 18:57
推 ASTRONOMIA : 哇~好多鍵盤律師喔,台灣文組果然有出息,鑽研不遺 08/31 18:58
→ ASTRONOMIA : 餘力被趕欣慰 08/31 18:58
推 ZIDENS : 我也是好奇這點 解約或許是既定事實 但賠償如果是個 08/31 18:58
→ shifa : 你把委任當成外包接case去類比就好 08/31 18:58
推 Leo0422 : 我有疑惑 如果未來都是簽僱傭合約 08/31 18:58
→ ts1993 : 當然可以吧 08/31 18:58
→ ZIDENS : 100倍什麼的 縮了也沒辦法 那他就不是既定事實阿 08/31 18:58
→ Leo0422 : 球團就不能隨便釋出球員了吧 08/31 18:58
→ Leo0422 : 這樣在球團補強操作上會很困難吧 08/31 18:58
→ ts1993 : 被前公司告要賠錢 你一樣也能做新工作不是 08/31 18:59
推 jack34031 : 那你就一年一約啊 08/31 18:59
→ ts1993 : 不能100倍吧 數字又不是你隨便喊的... 08/31 18:59
推 Jen0525 : 委任解約的話要付違約金嗎? 球團3Q球員的時候有沒 08/31 18:59
→ Jen0525 : 有付 08/31 18:59
→ LMGlikeshit : 不影響吧 不然資方如果一直不談妥金額 08/31 18:59
→ LMGlikeshit : 你不就一直不能工作 08/31 18:59
→ shifa : 對 僱傭合約對球團來說操作釋出球員會變得困難 08/31 19:00
推 andyk27 : 原po法律大神 08/31 19:00
→ apple94 : 你一物二賣,法律可沒規定你要先賠錢才能和別人簽 08/31 19:00
→ apple94 : 約,那只有債務不履行而已 08/31 19:00
推 MingenWu : SBL要有離隊證明書 才能去下一隊 08/31 19:00
推 rubio09 : 反正球員和球團有紛爭 球迷一定挺球團 所以還是簽 08/31 19:00
→ rubio09 : 委任對大家都方便 08/31 19:00
推 cama : 沒事戰場在社群媒體☺繼續洗違約 司法不正義就好 08/31 19:01
→ shifa : 合約到不續約就沒有買斷問題 合約未到要3Q通常會說 08/31 19:01
→ shifa : 跟球員合意買斷 08/31 19:01
→ ZIDENS : 我知道不是隨便喊==我只是隨便舉例 甚至後續這個金 08/31 19:01
→ ZIDENS : 額不同意還能上法院或許可以殺價一下 08/31 19:01
→ ZIDENS : 所以這就代表單寄出通知不完全可以認知為解約是既定 08/31 19:01
→ ZIDENS : 事實吧 08/31 19:01
推 tsuki0826 : 還好你是現在才寫 不然會被噓成XX 08/31 19:02
推 omracnata : 這種專業認真的文哪會被噓 08/31 19:03
推 Russ0116 : 看起來獅要冷凍林應該是無法了 只能想辦法告到他賠 08/31 19:03
→ Russ0116 : 償金比多賺得多來爽一下了 08/31 19:03
推 b0850 : 委任契約不就是以前有利資方的做法嗎? 08/31 19:04
→ shifa : 足球那邊有個買斷參考就是合約殘值 例如高老闆五年 08/31 19:04
→ shifa : 合約接下來合約薪資700 800 900萬 要買斷就是加總 08/31 19:04
→ shifa : 起來2400萬 08/31 19:04
→ b0850 : 只是現在被反咬一口XD 08/31 19:04
→ apple94 : 照獅那邊訪問的說法是契約裡面本來就有買斷金的規定 08/31 19:05
→ apple94 : 了 08/31 19:05
→ shifa : 今非昔比啊 以前球員哪像現在有好幾個聯盟可以選 08/31 19:05
→ shifa : 哪天球團端出球員選擇權我都不意外了 08/31 19:05
推 Jen0525 : 不是 委任合約終止不用給違約金吧 3Q球員的時候資方 08/31 19:05
→ Jen0525 : 有給嗎? 08/31 19:05
推 wwwh0225 : I文值得m 08/31 19:05
→ skingqq : 要看契約實際上內容來認定是僱用還是委任啦 08/31 19:07
推 Russ0116 : 我記得記者會時胡有說合約有明定有賠償金 只是是未 08/31 19:07
→ Russ0116 : 知數要估損才能知道 08/31 19:07
推 jimXiao126 : 有沒有可能 攻城獅不贏也沒差了 只是要讓他燒 反正 08/31 19:08
→ jimXiao126 : 台新大聖都臭掉了 08/31 19:08
→ shifa : 看合約內容判斷也可以 那以後就不要寫是委任合約 08/31 19:08
→ LMGlikeshit : 委任不用違約金 不過有可能需要支付損害賠償 08/31 19:08
推 ZIDENS : 要看實際執行吧 不然委任但書不能單方終止 08/31 19:08
→ ZIDENS : 雇傭但書可以單方終止 永遠吵不完 08/31 19:09
→ apple94 : 兩邊當事人都說過是簽委任,當事人真意不就委任嗎? 08/31 19:09
→ apple94 : 現在看不利就改喊是僱傭? 08/31 19:09
推 rubio09 : 是說以後大家都會直接先等台新合約了 攻城獅的委任 08/31 19:09
→ rubio09 : 約可能很難再簽到人 08/31 19:09
→ jimXiao126 : 反正球迷也不會管你是委任還是僱傭 只會記得你搶 08/31 19:09
→ jimXiao126 : 人 08/31 19:09
→ ZIDENS : 但大聖這案連實際執行都沒有 很微妙啊 08/31 19:09
→ shifa : 這篇要說的事情很簡單 你要做僱傭的事情就不要用委 08/31 19:09
→ shifa : 任的名義 08/31 19:09
→ shifa : 今天是球員想解約但球團主張條文有寫不得片面解除 08/31 19:11
→ shifa : 但過去實務上更多是球團拿著「委任」合約跟球員說3 08/31 19:11
→ shifa : Q 08/31 19:11
→ shifa : 這種狀況球員也不會跟球團母企業律師團對著幹 08/31 19:11
→ ZIDENS : QOO那案就是委任標題 雇傭條文 且有實際執行 08/31 19:11
→ ZIDENS : 那委任標題 雇傭條文 沒有實際執行 該怎麼算 08/31 19:12
推 ASTRONOMIA : 高等法院或成最大贏家,但這次我怎覺得法院會讓T那 08/31 19:14
→ ASTRONOMIA : 邊的權聲而退阿...希望我這等吃瓜翻車,抹鏡 08/31 19:14
推 hank791221 : 太專業 慢慢看 08/31 19:14
噓 tmei01 : 太長了吧 08/31 19:16
→ mcauther : 今天工程師簽的是委任,不就是怕萬分之一 中信執行 08/31 19:19
→ mcauther : 他也可以當無效? 08/31 19:19
→ blackin : 竟然有人說為什麼要檢討0?哪招啊?就他本人問題最 08/31 19:19
→ blackin : 大,沒有三心二意,完全沒這些問題欸,投籃姿勢醜, 08/31 19:19
→ blackin : 心更醜,希望這種人無球可打 08/31 19:19
→ ZIDENS : .......那就等中信解約再簽不就好了 08/31 19:20
→ ZIDENS : 如果真的有心本來就要簽雇傭的話 08/31 19:20
推 CGF16469 : 先推,不然被說沒看懂 08/31 19:23
推 StarTouching: 不管看不看得懂 總之就是 #法律籃球 08/31 19:26
推 vy8824 : 走法院就好了,台新法務vs喵喵法務 08/31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