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rella: 證據的問題 27.53.8.157 06/18 22:12
→ brella: 你能否精確說出10年前的今天你的三餐吃了 27.53.8.157 06/18 22:13
→ brella: 什麼?及身上穿什麼樣式、顏色的衣物? 27.53.8.157 06/18 22:13
→ freshguy: 有些證據是不會消失的啊,比如借據跟匯180.217.230.118 06/18 22:23
→ freshguy: 款記錄放三十年還是清楚180.217.230.118 06/18 22:23
→ freshguy: 或是三十年前兇器的DNA存檔就是不會變180.217.230.118 06/18 22:24
→ gundam0079: 叫人積極 及時 及早主張與行使權利在 61.227.81.122 06/18 22:48
→ gundam0079: 用的 61.227.81.122 06/18 22:48
→ nittaku: 30年保存,你知道內容嗎 39.10.16.199 06/18 23:41
噓 amaranth5566: 沒有才不合理 61.58.141.38 06/19 07:20
→ wiork: 太久太多要查不就浪費司法資源 114.136.197.75 06/19 08:00
→ kuoyu: 案子放越久越需要更多資源下去審理,不實際 61.56.143.39 06/19 10:22
推 kuoyu: 目前10年以上刑期的最已經沒有時效限制。 61.56.143.39 06/19 10:24
→ kuoyu: 而且時效也可以停止計算,但是隨著時間流逝 61.56.143.39 06/19 10:26
→ kuoyu: 若是來不及採證的證據也是越來越難證明。 61.56.143.39 06/19 10:27
推 m06: 所以黨設定30年很聰明223.138.218.242 06/19 11:52
推 SweetLee: 設定30年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啊 114.40.48.8 06/19 12:12
→ SweetLee: 以為別人都白痴嗎 114.40.48.8 06/19 12:13
推 wcre: 合理啊,辦案是要成本,錢你出我就沒意見 123.195.44.109 06/19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