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3律師加入詐騙集團並洩密 1人收押禁見、2人交保 2024-08-29 11:15 聯合報/ 記者潘奕言/屏東即時報導 陳姓、黃姓及唐姓3名律師,涉嫌加入詐騙集團並洩密,屏 東地檢署指揮調查站及警方,27日至3人住處及辦公處所搜 索,查扣相關證物,訊後認為3人涉嫌重大,向屏東地院聲 請羈押禁見,地院裁定陳嫌收押禁見,黃嫌及唐嫌各以15萬 元及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經查,陳嫌及黃嫌分別為台南市中西區及東區律師事務所的 主持律師,唐嫌則為陳嫌事務所的受雇律師。陳嫌加入詐騙 集團後,負責處理集團旗下車手遭查緝後的法律相關事務, 指派律師擔任落網車手的辯護人,監視其應訊過程,確保落 網車手不會供出上游成員。 陳嫌取得落網車手的偵訊筆錄、是否遭羈押等資訊後均轉給 詐騙集團,由上游成員評估管控風險、調派人力及認列虧損 ,讓集團得以存續運作。另黃嫌及唐嫌都知道陳嫌是詐騙集 團成員,卻利用擔任辯護人的機會,將相關當事人涉案情節 及羈押庭檢閱偵查卷宗等資料,提供給陳嫌閱覽。 檢察官訊後,認為3嫌犯組織犯罪條例第3條第1項後段參與 犯罪組織、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及同法第132條第1項 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湮滅 、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28日凌晨向屏東 地院聲請羈押禁見3嫌。 屏東地院最終裁定陳嫌羈押禁見、黃嫌及唐嫌分別以15萬元 及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https://uc.udn.com.tw/photo/2024/08/29/realtime/30366720.jpg
屏東地檢署。記者潘奕言/翻攝 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19308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bestweb.org.tw), 來自: 118.232.71.1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bestweb.org.tw/Tainan/M.1724927480.A.BA9
nptrj: 不修法,整天把資源拿去欺負台灣人 08/29 18:32
neo5277: 呵呵 08/29 19:02
Sazip: 真扯 08/29 19:14
nightwing: https://i.imgur.com/d9GtZIC.jpeg 08/29 19:18
nightwing: https://i.imgur.com/mEYo7tp.jpeg 08/29 19:18
SilentBob: 綠師不意外 一堆人渣 08/29 19:29
asaka0908: 這些律師,之後也不會吊牌吧? 有沒有懂行的說說? 08/29 20:15
niniikoski: 樂觀思考至少詐騙可以讓金錢流動,不然錢放在銀行也 08/29 20:19
niniikoski: 是一灘死水 08/29 20:19
saber50116: 身為刑法的補教老師還做這種事情... 08/29 20:19
nightwing: 樓上說的是陳律師嗎?? 08/29 20:39
a96932000: 補教老師只教怎麼考試,不教怎麼守法吧 08/29 21:58
suyisan: 民進黨執政下 法官 警察 律師 都淪為詐騙集團幫兇 08/29 22:16
suyisan: 早就說民進黨就是詐騙集團首腦 08/29 22:17
ethel617: 詐騙的代價太低,收穫極高,難怪各行業都忍不住 08/29 22:57
nightyao: 詐騙集團的法律顧問請律師,一般小公司都沒錢請了 08/30 00:18
qq204: 詐騙就黨營事業,整個黨都跟詐騙有掛勾 08/30 03:59
nightwing: https://i.imgur.com/WBqhs14.jpeg 08/30 04:08
longloveyu: 我相信應該還有更深入的「參與」耶!畢竟殺人犯都可以 08/30 06:53
longloveyu: 請律師了!為什麼詐騙集團不可以!?但能被收押應該 08/30 06:53
longloveyu: 不單純「受僱辯護」 08/30 06:53
lovecard: 立委整天鬧,為什麼不修法?怕羞到自己嗎! 08/30 07:47
miruw: 媒體怎麼不公布姓名,怕被這三人吉嗎 08/30 09:45
miruw: 壹蘋果新聞有給提示,就「狀元」被虐死案的兇手辯護律師, 08/30 10:00
miruw: 去查判決書可以知道是誰 08/30 10:00
miruw: 雅虎新聞把名字公佈了,讚 08/30 10:01
njunju: 就做詐斷的簽約律師才又源源不絕的生意和抽成 刑法對有些 08/30 11:09
njunju: 人根本是致富寶典呀 08/30 11:09
dd8818ois: 賺錢的方法都寫在這本裡—刑法 08/30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