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ityhunter04: 不用鳥他,違反台灣勞基法,回台灣告你也沒用,但你 03/22 16:44
→ cityhunter04: 如果還要在越南工作,那就要去問越南的律師了。 03/22 16:44
推 lexis: 依照越南勞動法規定,如果你是在當地有工作證且合法的外籍 03/22 17:30
→ lexis: 勞工,基本上妳已經提前預告且合於法令天數,就沒有問題。 03/22 17:30
→ lexis: 只是你還有薪水在他手上,所以最後一個月薪水真的被扣了, 03/22 17:30
→ lexis: 你就得在當地走程序了;所以要先看看你有沒有什麼籌碼可以 03/22 17:30
→ lexis: 跟老闆談了,大概是這樣,有問題可以在寄信給我吧~ 03/22 17:30
推 s910928: 薪水領了就跑啊,假如10號發薪,那十天就當賠給公司的吧 03/22 21:23
推 cuteeQiao: 「提前」聽起來像是你們的勞動契約有期限,如果沒有的 03/23 02:36
→ cuteeQiao: 話很不合理吧...第一點就是遣散費,年資夠長的話甚至低 03/23 02:36
→ cuteeQiao: 於台灣法律所規定的遣散費 03/23 02:37
推 medama: 有時間慢慢弄就就等你被扣錢再向越南勞動機關申訴, 03/23 04:25
→ medama: 沒時間就領完薪水就跑 03/23 04:25
→ jobintan: 基本上臺商企業就是大雷包出國工作避之則吉… 03/23 10:29
推 Eileenso: 老實說你們雙方都在國外,互相間提告跑法院都不切實際 03/24 11:29
→ Eileenso: 但你想要跟老闆"談",這想法更是天真。發薪日落跑只能說 03/24 11:30
→ Eileenso: 這是最合理的做法。換個角度想,再繼續多落跑幾個,沒交 03/24 11:31
→ Eileenso: 接的痛苦看有沒有哪一次遇到事件讓老闆真痛一下,他才可 03/24 11:31
→ Eileenso: 能去調整作法。想純用"談"的就讓老闆改做法真的是天真啦 03/24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