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是,這經紀公司的聲明有點奇怪吧,說宙斯不是為了錢才離開,但又一直說T1給的合約很爛(而且還提了一下是對經紀公司+選手很爛),而且從去年就是? 不是為了錢這當然是顧面子的說法 更有可能的是可以在T1領的比別隊少一點 但就少一點 這一點是多少當然是看Z自己的想法 這沒啥不好理解的吧? 台灣一堆人會跑去美國賺錢 不就是錢錢實在太多了 同樣的工作你願意留在只有1/3的台灣 那也是你的事 : 但是去年Guma身為當事人之一說的卻是合約是看一眼就能簽的程度欸?還說過商務週邊分成能賺得比薪水更多,而且去年宙斯自己的說法是看了一圈報價但因為不想去LPL所以打電話找了扣馬表達想續約? 乾宙斯屌事?G能接受=Z能接受? 不要拿同事領多少所以你領多少啦 隔壁公司就拿大筆的錢砸過來還給死線了 你還在說OGK都能接受這價格 阿就是比隔壁少阿= = : 最微妙的是 : T1的講法:韓華不知道經紀公司的操作,宙斯可能也不知道,都是經紀公司在搞 : 經紀公司:宙斯知道韓華也知道,宙斯不喜歡那個對經紀公司+本人不合理的報價,我們公司開的報價T1不同意,我們是中間人而已 : 認真的嗎,把客戶和客戶老闆都一起拉下水了,還不如直接裝死等大家遺忘XDDDD 我不知道哪家經紀公司可以在不顧客戶同意的關係主動簽約啦 重點是合約簽字還是要本人簽阿= = 經紀公司是能代簽名逆 : 而且提到對經紀公司不合理讓我覺得更微妙了,不會是本薪沒開到頂但是給了獎勵條款和周邊分成所以經紀公司沒辦法抽成吧? 這倒是很有可能 -- https://imgur.com/8N9riu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bestweb.org.tw), 來自: 36.224.217.1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bestweb.org.tw/LoL/M.1732271693.A.E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