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nna038766 (微積分好難過)》之銘言: : 我覺得很奇怪 : 像是隔壁NBA新星阿肥 Nikola Jokic : 也是簽金塊5年2.56億美元 已經算很長 : 大咖球星簽2-3年都很常見 : 簽10年 大谷都39歲了 : 還能不能打都不知道 : 而且大谷自己也不能再一次Decision : 把天賦帶去別的地方 : 簽那麼久是為什麼?? : 各位怎麼看 就MLB CBA沒簽約限制 所以大家能簽多長就簽多長 得到長約保證最實在 至於以後要轉隊怎麼辦 這問題解法也不難 就合約上加跳脫條款 打個三四年後獲得跳脫權就好 很多球員早就都是這樣玩 打得好可以跳脫簽更大約 打不好當薪水小偷 根本包牌通殺 和NBA硬性規定頂薪合約相比 某種層度來看MLB的球員權利又更大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bestweb.org.tw), 來自: 184.191.81.15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pttbestweb.org.tw/Baseball/M.1702183108.A.C24
alex8725: 但NBA的協議有強制規定薪資下限 12/10 12:39
alex8725: 而且NBA現在的環境是各隊大當家二當家都有頂薪 12/10 12:40
KKyosuke: 那是犧牲原本能拿更高的大當家權益得來的啊 12/10 12:49
yuzuki: 我記得NBA對延遲付款計入薪資帽有個算法,不是計在付款當 12/10 12:49
ccpz: 可是NBA薪資上下限都是看當年籃球收入。等於強迫球團把球員 12/10 12:50
peernut: 包養平台找到心靈契合的人。 12/10 12:50
yuzuki: 年,而是會在某一年算入剩下的未付額 12/10 12:50
ccpz: 當股東強迫分紅。 12/10 12:50
alex8725: NBA那個叫攤提 不是延遲付款 12/10 12:58
iamfreefrog: 大谷這份合約沒有跳脫條款 12/10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