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純假設) : 地上建物值500萬、土地值500萬。總共這個土地和建物值1000萬。 : 頭期款100萬 : 這樣房貸有400萬 : *土地和頭期你都沒分(不管頭期怎麼來的都跟你無關) : (再假設) : 你們的婚姻可以走到最後,對方沒有偷賣房子之類的,這樣你們共同繳的房貸是400萬。 : 在對方不流氓算講理的話你也只能分到200萬,我就不懂你怎麼覺得房子一半是你的?而? : 也只是建物而已,土地才是值錢的,但那也不是你的 : (再再假設) : 你們房貸沒繳完就離婚,假設繳了100萬好了,這樣你離婚只會拿到50萬。 : 唯一給你的建議吼 : 從現在開始,你,家用給一半就好,就這樣。最簡單。 補充一下,婚後贈予是婚前財產。 這個有的不是房子,是錢。 如例,繳完後, 如果房子漲到2000萬,原原PO最後也只有200萬; 如果房子不小心沒有了(賣了?火燒掉了?貶值了?),原原PO還是有200萬。 法律術語叫以婚後財產清償婚前之債。 不過在婚姻關係消滅前(有一方死亡或離婚),這個債沒有辦法請求。 正確的用語是,債務的開始時間是婚姻關係消滅時,產生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屆時,原原PO有的不是房子的所有權,是先生對她的債務。 所以不管在離婚前後,法律上,房子百分之百都是先生的。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我正百無聊賴,你正美麗。 (妳是朵待沽的玫瑰,而我是怕痛的行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bestweb.org.tw), 來自: 114.45.216.2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bestweb.org.tw/marriage/M.1708551468.A.C8A
Cauchy2008 : 為什麼婚前之債不是400萬而是200萬? 02/22 06:38
DAKOU : 夫妻一人一半 02/22 06:47
squirrelgirl: 看婚姻版漲知識 謝謝 02/22 0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