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第三篇了,我就回個文吧~~~ ※ 引述《Im6F (豆頁丁)》之銘言: : 標題: Re: [求助] 不想拜拜的難題 : 時間: Wed Feb 21 13:13:09 2024 : : 前篇回文編輯的時侯部分內容被吃掉了,重新再發一篇。 : : 公婆按照目前台灣人餘命保證可以再活20年,而先生家裡兄弟也是有信仰的,光看假日三個媳婦,一個家裡務農,一個主婦,一個乖乖傳統的上班族,扣掉我都還是配合公婆準備拜拜,大概目前有意見只要我(只是住的遠加上沒跟婆家說開,他們不知道我不拿香更是不拜拜)。 : : 拜拜辛苦的程度就是清晨六點要準時出現在菜市場,然後先生出車出力載媳婦們買菜跟回家,每次大節日,各種地基主神明都是基本的,祖先甚至要12個菜碗,而媳婦們從採買到備料炒菜端菜上樓收拾洗碗盤全程包辦,問了先生為何不能一起分擔或是男生做? : : 只被回在他家文化,他做的話會很奇怪,但是燒金紙跟端菜的確先生都是有一起做的,而且他現在攤出來的態度就是搬去新家一定要配合婆家拜拜活動,每戶不僅出錢而且要出力,沒有置身事外的,他自知坦不住他爸媽所以現在說不搬回去了,採逃避路線。 : : 說一下房子背景,土地是公公婚後贈與先生,房子是建好登記先生名字,所以法律上我應該擁有一半房子(?),房子頭期是先生交薪水給公公存的錢,後面落成先生付尾款房貸,雖然我不是付房貸,但是房貸+小孩:家用伙食+小孩,我跟先生已是1:1,結婚沒有收聘金,但是婚禮費用男方負擔,只有女方桌錢自負。 : : 我的點是既然我已不是傳統媳婦,為什麼先生跟婆家不能接受我不燒香也不準備拜拜? : : 但是先生認為連燒香拜拜都不肯準備了他不相信我是會多勤勞去幫忙婆家事務?他認為我享受好處卻計較付出,也擔心我跟他爸媽兄弟妯娌起衝突,這樣看起來是會用輿論壓力攻擊我。 : : 還有我的憂鬱傾向每逢提到這些問題都是壓力山大心情鬱悶,要花一兩天調適,穩定服藥已經三年,現在面對居住、婚姻問題實在是想不出解方,才向大家求助。 : : → Im6F : 先生不想搬回去,但我想搬啊! 02/21 13:45 : → Agneta : https://i.imgur.com/cbrgSZ7.jpg 夾在推文裡的真 02/21 15:09
: → Agneta : 相 02/21 15:09 (1) 目標 簡單來說,妳的目標就是: (A) 搬去新房子住 (B) 不用幫公婆準備拜拜 (2) 達成目標的可行性:0% (A) 老公自認無法扛的住,而且他根本不想回去住。 (B) 因為住在公婆家旁邊,回去住時,老公扛不住,所以老婆自然會被叫去 幫忙處理拜拜與「其他大家庭的事務」(這是絕對的)。 (C) 搬回去後,鬧翻變黑。基本上我也不太建議這招,所以就不討論了。 (3) 房子所有權 怎麼算土地和房屋價值,我是不太懂,就假設: 土地:1/3 頭期款:1/3 尾款:1/3 因為土地是贈予,頭期款可以用孝親費解釋。婚後尾款就男女比 1:1。 所以,女方的房子所有權,就是只有 1/6,而不是1/2。 而且,這還沒有考慮登記名字,還有離婚時女方要提供養家費用的證明之類。 (4) 結論 拜拜 只是最煩人的一件事,住在大家庭旁邊,絕對還有各種大大小小的事 情需要處理,絕對不是簡單一件拜拜。 公婆活了60年+,絕對是不可能改。兒子也很清楚,也不會想和父母鬧翻。 而且,老公又己經明確表示不想搬過去,未來發生婆媳問題時,他絕對可以 說是妳自己的選擇。 所以啊~~~ 只能建議妳認命點,別想新房子了。 至於老公繳房貸的這部分問題,不是把房子賣了,就是把房子出租補貼回 來,或是再簽個合約證明房子賣時的費用處理方式(共記掛名等),這在前面 討論很多,自己可以看看。 -- 我的blog,懷念的山外幫 http://blog.pixnet.net/djboyle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bestweb.org.tw), 來自: 118.166.233.1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bestweb.org.tw/marriage/M.1708504015.A.564
girlo : 推條理清楚XD 02/21 16:44
pennymstkd : 除非是婆家要求完全捆綁,一定要從早開始一起行動, 02/21 16:48
pennymstkd : 不然分工一下就解決了,或是討論好一個人準備幾項, 02/21 16:48
pennymstkd : 不想準備就直接買現成的,不就省去不少時間了。如果 02/21 16:48
pennymstkd : 婆家堅持一定要自己煮,那就去廚房搞砸個幾次,婆婆 02/21 16:48
VLADINA: 包養平台注意個人安全。 02/21 16:48
pennymstkd : 應該也就不敢要求了XD 02/21 16:48
iiiivy : 不知道租出去的可能性有多少...有點好奇 02/21 16:54
iiiivy : 不過老公都不想搬過去了,感覺老公有機會坦這部分 02/21 16:55
kgi : 整理得很清楚推 02/21 16:56
baconbacon : 推。「房子頭期是先生交薪水給公公存的錢」,不算 02/21 17:06
odemagus: 包養分析觀察約會態度。 02/21 17:06
baconbacon : 孝親費,也是先生婚前的財產。 02/21 17:06
baconbacon : 這種東西很尷尬的還有,婆家親戚們應該都默認這個 02/21 17:08
baconbacon : 房子是婆家給小夫妻準備的新婚房。這樣不住出租,也 02/21 17:08
baconbacon : 尷尬。但也不是說要為了這樣就住啦,只是先列好可 02/21 17:08
baconbacon : 能有的狀況,比較好應對。 02/21 17:08
yes500: 包養真心分享生活點滴。 02/21 17:08
iiiivy : 感覺目前最好解法是 不回去住+不拜拜+租出去 02/21 17:09
iiiivy : 這樣只要說服先生統一到租出去的戰線上就沒問題了 02/21 17:10
serflygod : 說服先生統一戰線最難好嗎?先生早就是婆家的形狀了 02/21 17:31
baconbacon : 先生願意不回去啊 現在是原po不願意xdd 02/21 17:32
bndan : 租出去原PO老公沒反對的必要 因為不去住..租出去換 02/21 18:08
alexantiy: 包養網推薦同好交流。 02/21 18:08
bndan : 多一條金流 只要還沒投資自己想要的裝璜就好 但原PO 02/21 18:09
bndan : 老公都直接講別回去住了 自然不可能先投資這塊.. 02/21 18:09
candyrainbow: 推,何況先生根本不想陪她去捅馬蜂窩,她執意搬回去 02/21 18:48
candyrainbow: 根本挖坑給自己也給她老公跳 02/21 18:48
hitomijon : 原po不回去還有一個優點,就是需要長照的時候不會 02/21 19:01
sowrey: 包養輕鬆找到共同興趣。 02/21 19:01
hitomijon : 把她算進人力。如果婆家真的這麼傳統一開始一定不 02/21 19:01
hitomijon : 會請外傭或看護,住在旁邊就是理所當然的人力資源 02/21 19:01
hitomijon : 跟長照比起來,拜拜真的只是小菜而已 02/21 19:01
mtyc : 拜拜可能還是小事,住隔壁勢必會有摩擦,好處是不會 02/21 19:24
mtyc : 在意拜拜,因為還有更嚴重的問題(欸? 02/21 19:24
cw758: 包養平台認識跨國朋友。 02/21 19:24
momomom : 她竟然為了新房原因住公婆隔壁 我真的笑死 是沒看到 02/21 19:37
momomom : 後面一拖拉庫的屎嗎 到時候大概不只拜拜還要兼煮 02/21 19:37
momomom : 飯&打掃隔壁 在這種家庭 那些雜務他老公都不會被要 02/21 19:37
momomom : 求 所以妥妥落到她頭上 02/21 19:37
mtyc : 房子也算祖產吧?這樣找房子出租或賣掉也不是這對 02/21 19:40
ludi: 包養分析了解情感需求。 02/21 19:40
mtyc : 夫妻可以做主的 02/21 19:40
Ipadhotwater: 但是原原PO想要阿 婆家的祖產還是要拿 02/21 20:10
momomom : 大概拜拜類雜務屎都她吃 然後房子沒她的份 因為她出 02/21 20:24
momomom : 的是家用 絕了吧CC 02/21 20:24
SBLsosweet : 她如果懂得在公婆面前鬧也不會扯憲法信仰自由惹XD 02/21 22:43
peernut: 包養不急於進行感情投入。 02/21 22:43
ytwu : 原文理所當然的認為自己有一半產權,很令人傻眼 02/21 22:52
cascade : 媳婦繼承遺產要等丈夫先過世 要計算餘命的人+1 02/21 22:54
stopdog : 不知道房子是贈與沒得分就亂結婚這下虧了吧,偷雞 02/22 02:16
stopdog : 不著蝕把米 02/22 02:16
bbbing : 非傳統媳婦當然可以不參與婆家事務且要求均分財產 02/22 11:32
xikimi: 包養網交流世界文化。 02/22 11:32
seaping : 那個 highlight 真的重要, 看起來先生想的很周到 02/23 09:35
seaping : 她就不要再當豬隊友了Y 02/23 09:35
carolroom : 是透天不是大樓或公寓,透天屋的土地價值不只1/3 02/24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