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TKer5566: 你有需要經過這個道路地嗎?不需要就沒差 03/27 18:17
→ MTKer5566: 道路地本來就跟權狀上的房屋、土地,沒有關係 03/27 18:17
→ MTKer5566: 但如果你需要經過這個道路地,那就算這個道路地是其他 03/27 18:19
→ MTKer5566: 陌生人的,這間房子你都別買了 03/27 18:19
→ JUSTOUR: 推一樓,有朋友買過這種,結果地主想要收錢或是住戶高價 03/27 18:22
→ JUSTOUR: 收購,談判破裂後把地圍到一台車勉強可過的距離,而且還 03/27 18:22
→ JUSTOUR: 圍超醜,回家第一眼看到很倒彈。 03/27 18:22
推 milerful: 既然契約都寫了就照契約啊 不然寫契約做啥 03/27 18:30
推 cake51640: 不是法空,可以切割然後去做容積移轉ㄅ,現在公共設施 03/27 18:31
→ cake51640: 用地也不便宜R 03/27 18:31
推 Anyotw: 笑死,那退錢啊。土地比房子貴n倍啊 03/27 18:31
推 DREAMLS: 照合約走 哪有什麼道路不用過戶的 03/27 18:32
推 ttyy: 你道路用地有持份到,未來要ㄏㄨㄟˊ的時候至少還有講話的 03/27 18:37
→ ttyy: 聲量,不然以後就沒你的局任人宰割 03/27 18:37
推 kumaliu1988: 要有路權 03/27 18:41
推 arakiyuko: 別買的意思 以後被地主弄到哭出來 03/27 18:54
→ IBIZA: 不見得道路用地就不是建築基地 03/27 18:59
→ IBIZA: 很多老房子當年的法定空地的邊角區域 後來被劃定為道路用 03/27 18:59
→ IBIZA: 地 這些道路用地不能蓋房子 但可以提供容積 03/27 19:00
→ IBIZA: 你可以用現在的持分算算看你的建物相對於土地 容積到底有沒 03/27 19:00
→ IBIZA: 有出入 03/27 19:00
→ MTKer5566: 我是覺得「道路用地」這四個字真的是政府設計來讓大家 03/27 19:01
→ MTKer5566: 吵架用的 03/27 19:01
→ IBIZA: 先看那塊用地到底多大吧 完整夠大的地塊的話 就比較有可能 03/27 19:05
→ IBIZA: 是獨立的道路用地 如果是建築物基地四周邊邊角角的 03/27 19:05
→ IBIZA: 那應該是法地空地後來切出去的 03/27 19:05
推 TFK822: 避免夜長夢多 別買 03/27 19:11
→ icexice: 請教如果房子唯一出入道路(比如死巷)是別人的,道路所有 03/27 19:16
→ icexice: 權人有權利圍死不讓該屋居住者出入嗎? 03/27 19:16
推 e023340: 可以搜尋汐止活Xdouble社區,看你家會不會跟它一樣 03/27 19:48
→ comi0530: 屋主被勒索高價買門前道路用地 03/27 20:02
推 ttyy: 他要保留通行權啊但他真的擋下來你也是要去跟他ㄏㄨㄟˊ上 03/27 20:35
→ ttyy: 法院之類543 03/27 20:35
噓 rick6304: 垃圾政府超收一堆稅金也不還我 也不拿去收道路 目的就是 03/27 21:03
→ rick6304: 讓地主屋主吵架 才好轉移政府多無能 03/27 21:04
→ nexcaree: 建議要,要不然你們那戶在都更時土地會少人一點吧?那種 03/27 21:04
→ nexcaree: 土地通常都是當年建築時被要求要捐出當路地。 03/27 21:05
推 jamesism: 我媽去年賣鹿港的地有包含建地跟道路用地 對方直接說都 03/27 21:27
→ jamesism: 一起買 但是道路用地要用送的 因為沒有道路就進不來建地 03/27 21:27
→ jamesism: 但道路不能算錢 說其他地方都是這樣 03/27 21:27
→ panmomo: 道路用地的功能在於若日後重劃會配回抵費地 03/27 23:01
→ panmomo: 法定空地乃是建築基地之一部,享有建築利益;與道路用地不 03/27 23:05
→ panmomo: 同,請參照112憲判字第19號 03/27 23:05
推 panmomo: 需注意的是 03/27 23:22
→ panmomo: 若道路用地 03/27 23:22
→ panmomo: 無償作公眾通行使用免徵地價稅;反之'則需每年繳交地價 03/27 23:22
→ panmomo: 稅! 03/27 23:22
→ panmomo: 曾有建商疏忽未注意 未過戶道路用地給管委會,公告地價數 03/27 23:22
→ panmomo: 年後狂飆 導致建商每年需繳交高額地價稅(社區非屬公共通 03/27 23:22
→ panmomo: 行'乃僅特定人通行)'又因無法拋棄道路用地!社區亦不 03/27 23:22
→ panmomo: 願買回道路用地'造成窘境!參考之 03/27 23:22
→ gy55662008: 要轉移還不容易嗎 03/27 23:52
推 ice1015: 別答應,簽了買賣契約該過戶就過戶,寧可繳點地價稅也不 03/28 05:04
→ ice1015: 讓別人以後有卡你脖子的機會 03/28 05:04
→ pttcloud: 要過戶阿事後比較不會有麻煩 03/28 07:12
→ oncloudy: 簡單來說 有總比沒有好 寧可有 03/28 14:49
→ moneyisall: 非常感謝以上財主老爺夫人! 03/31 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