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還是那個結論,這部劇的設定有意思(民宿老闆無意間變成共犯),但卻在第 四集就開始爛掉,很可惜。 尤其在瘋女人開始想霸佔民宿,還拿老闆的女兒威脅他時,老闆就應該把事情的來龍去 脈從頭開始跟他女兒和女婿講清楚了,讓他們自己也小心才能保護他們自己。說“老闆 不想講出自己是共犯”這個理由很牽強,因為共犯這件事並不是什麼重罪,到了法院那 裡也有輕判的空間。但問題是瘋女人已經開始威脅要殺他女兒,這非同小可吧?自己無 意間成了共犯的事,和自己的女兒可能隨時會有意外,熟輕熟重? 另外老闆也可以在瘋女人擅自裝飾民宿時就告她毀損,把她趕走了。如果是這樣,那根 本就不會有後面四集的故事。 結果讓她女兒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和瘋女人單獨面對面,說真的他女兒沒被瘋女人分屍, 而且連她肚子裡的孩子都有保住,老闆真的是撿到,超級幸運。 第六集我覺得最扯,韓國的槍枝原來這麼泛濫,一個二十來歲的年輕人隨隨便便就可以 搞到一把狙擊槍?而且他一個作家,還會射擊?並且第一案的殺人魔光看到病床上的老 媽手指著窗戶,就可以連想到有人想狙擊自己?好好笑。 不過第七集瘋女人被拘留兩個小時就放出來我覺得就合理。因為就像所長說的,她當時 被發現做的事都不是重罪。以我國的刑事訴訟法來說,都不符合羈押的要件,所以當然 只能放她走。要真正讓她伏法,只能找到她殺人的證據。 補充一下,以我國為例,關於滅證罪的規定: 刑法第165條:「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或使用偽造、 變造之證據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兩年以下有期徒刑,還有輕判的空間,這哪是什麼可以冒著送掉自己女兒性命風險的重 罪呢? -- 「這世界上不可能會有完全犯罪,因為只要是人做的,就一定會有破綻。」 -我是古畑任三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bestweb.org.tw), 來自: 36.228.226.2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bestweb.org.tw/KoreaDrama/M.1725094688.A.83D
applecliff86: 共犯只是瘋女人把他拉下水的說詞 老闆真的怕的是被 08/31 19:09
applecliff86: 知道民宿裡面死過人吧 08/31 19:09
nwoyao: 民宿老闆還被瘋女人下藥昏迷過,都不怕自己先死掉? 08/31 19:16
summer17299: 男主青蛙;女主需要正常轉移民宿無法搶,只能拖下水 08/31 19:36
icebluegirlo: 第六集的劇情張力還有演員演技都很不錯! 08/31 19:47
icebluegirlo: 瘋女撞車好像都沒警察問她話真的好不合邏輯 08/31 19:48
rswa: 民宿死過人的對照組戲裡都演了 XD 08/31 22:14
chhuiizi: 撞車那邊同感+1這麼嚴重警察都沒什麼反應真的很怪XD 09/01 10:14
artoriamimi: 有阿,警察變舔狗XD 09/01 11:08
wei3350730: 結局風光明媚的反差讓我忘記前面到底看了些什麼變 09/01 21:25
wei3350730: 態恐怖片XD 09/01 21:25
NickeyOrli: 頭腦簡單的警察突然沒去上班,也沒人開始調查,這部 09/01 21:46
NickeyOrli: 分我也覺得好不合理 09/01 21:46
NickeyOrli: 只有帶到一個畫面,是所長看著空空的位置 09/01 21:46
NickeyOrli: 感覺後來已經過了幾天,瑛夏才提到誠娥好像殺人要埋 09/01 21:47
NickeyOrli: 屍體 09/01 21:47
liangnet: 撞車那也會當成一般車禍來看,我猜警察處理車禍這段並 09/02 02:57
liangnet: 不重要,所以略過。這裡是想表達瘋女如何阻止他報案, 09/02 02:57
liangnet: 並且偷偷帶走證據。這也導致後來的殺人案。 09/02 02:57
turtleooxx: 警察沒去上班 我記得誠娥有問他怎麼不用去上班 警察 09/02 11:22
turtleooxx: 說他請了假 所以大家覺得警察沒上班沒差吧 09/02 11:22
NickeyOrli: 對喔忘了他有請假 但以為只是請個一天XD 09/02 11:29
ethel617: 警察有休假啊,聽起來是一段時間的放假,所以同仁也沒 09/02 16:58
ethel617: 發現 09/02 16:58
franceleo: 你為什麼要一直用*你覺得*應該怎麼走來評論,那都照你 09/07 18:08
franceleo: 的想不是你去當編劇就是看了更無聊不是嗎 09/07 18:08
franceleo: 然後一直拿我們的法律跟韓國比你要找也是找韓國的== 09/07 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