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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是靜態,而是處在動態生活中,20歲的你喜歡的對象和40歲的你喜歡的對象,樣貌可能不盡相同。換言之,20歲的你認為「對的人」,在40歲可能是「不對的人」,所以才有分手、離婚的事。 兩人互動沒有什麼認不認清,而是自己在變,對方也在變。 在不斷改變的兩人間,惟有持續地相互注視、維持愛的流動,才會不斷「發現」對方,如此雙方就容易成為彼此聯結成為人生旅程中的美好伴侶,年年寫下特別的生命印記,對方就是一直「對的人」 -- Sent from nPTT on my iPhone 14 Pr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bestweb.org.tw), 來自: 117.56.155.2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bestweb.org.tw/Boy-Girl/M.1729039504.A.3E8
watson8132 : 愛得太真,太容易讓自己犧牲 10/16 09:49